党政办公室
您当前的位置:师生服务热线平台 → 办事指南 → 政策法规 → 党政办公室

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会、校长办公会会议管理的通知

发布时间 : 2023-06-13


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,各单位:

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会议管理,根据《中共西安航空学院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(修订)》和《西安航空学院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(修订)》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就进一步规范党委会、校长办公会会议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会议时间安排

(一)党委会、校长办公会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。校历单周的周五上午8:30召开校长办公会,校历双周的周五上午8:30召开党委会。

(二)如因节假日、其他工作安排无法按上述时间召开会议,或因工作需要调整或增加会议,经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党政办公室安排。

二、会前准备工作

(一)充分酝酿。各单位提请会议审议(审定)的议题,必须充分调研、论证和酝酿,形成比较成熟的方案、意见或建议。议题提出单位应就议题需要解决的问题,会前主动与涉及单位进行沟通、协商。协商中如有重大分歧,由议题提出单位报告分管(协管)校领导进行协调,未经协商或经过协商没有形成书面意见的议题,党政办公室不予接收。

(二)征求意见。党委会议题,提出单位在向党政办公室提交议题材料前,须向分管(协管)校领导和党委书记进行汇报,并征求其他党委委员意见;校长办公会议题,提出单位在向党政办公室提交议题材料之前,须向分管(协管)校领导和校长进行汇报,并征求其他校长办公会成员意见。征求意见情况要在会议上进行说明。

(三)议题审定。议题提出单位应于党委会、校长办公会召开前3天,向党政办公室提交《西安航空学院党委会议题征集表》或《西安航空学院校长办公会议题征集表》,同时报送相应议题材料,规范性文件议题应在议题征集表中填写合规性审查情况,不再提交《西安航空学院规范性文件草案审查表》。所有议题经党政办公室审核并报请党委书记或校长审定后安排上会。除特殊紧急议题以外,未按时间提交议题材料,未按程序征求意见,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议题不安排上会。

(四)材料印制。议题材料由提交单位负责印制,由党政办公室在会议召开前2天呈送党委委员、校长办公会成员。议题材料一般应采用A4纸双面打印,提交党委会的材料一式15份,提交校长办公会的材料一式10份。议题提交材料格式如下:

1.标题字体采用2号方正小标宋简体,正文字体为3号仿宋-GB2312体。

2.标题序号第一层为“一、”,第二层为“(一)”,第三层为“1.”,第四层为“(1)”。第一层标题用黑体不加粗,第二层标题用楷体-GB2312不加粗,第三层标题和第四层标题用3号仿宋-GB2312体不加粗。

3.使用word排版,页边距为上25㎜,下25㎜,左32㎜,右32㎜。行间距设为多倍行距1.41倍。

4.落款处应加盖议题申报单位印章,落款日期用阿拉伯数字。

三、会中相关工作

(一)汇报人员。议题汇报人应为议题提交单位主要负责人。

(二)列席人员。涉及较大数额资金使用的议题,应邀请财务处负责人列席;涉及国有资产管理的议题,应邀请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人列席;涉及信息化和网络系统建设与管理的议题,应邀请网络信息中心负责人列席;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议题,应邀请党委教师工作部、校工会等部门负责人列席;涉及学生管理教育服务的议题,学生工作部(处)、校团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;涉及其他单位并需要其列席的议题,应邀请相关单位负责人列席。列席人员由议题提交单位在议题征集表中填报。

(三)汇报要求。议题汇报要精简扼要、条理清晰。规范性文件议题,一般按照起草该文件的法律和政策依据,文件的酝酿和意见征求过程,文件的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,重要条款的说明及提请研究的问题四个方面进行汇报。其他事项议题,一般按照议题基本情况,会前酝酿和意见征求过程,提请研究解决的主要问题,建议解决方案或倾向性意见四个方面进行汇报。议题汇报一般不超过5分钟,重要议题汇报不超过10分钟。会场设有计时器用于计时和提醒。

(四)会议记录。会议记录由党政办公室安排专人,用专门会议记录纸记录。会议记录要做到决策事项明确、决策形式明确、决策程序明确、决策结论明确。

四、会后相关工作

(一)会议纪要。会后党政办公室根据会议记录整理形成会议纪要,经会议主持人签发后印发校领导和相关部门。

(二)贯彻执行。会议形成的决议,必须严格遵守,坚决执行,不得擅自改变。党政办公室要对会议重大决定、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进校督查督办。

(三)材料归档。每年年底,党政办公室安排专人将会议记录、纪要、录音和议题征集表等资料整理后移交档案室归档。

五、会议纪律要求

(一)按时参会。议题汇报人和其他列席人员,按照会议通知的时间、地点,携带好会议材料,提前在会场外等候,待工作人员通知后进入会场,汇报或列席的议题结束后退场。

(二)保守秘密。参会人员和列席人员对会议涉及保密事项,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,任何个人未经允许,不得擅自对外公开。会议内容或会议材料有保密要求的,由党政办公室做好材料发放和回收等工作。

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。  

 

          附件1西安航空学院党委会议题征集表.docx

          附件2西安航空学院校长办公会议题征集表.docx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党政办公室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2年11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