模块 | 项目 | 内容 | 类别 | 标准 | 学分 | 备注 |
思政 教育 |
理论学习 | 积极向党组织靠拢,提交较高质量的思想汇报、心 得体会 |
认证类 |
1 篇 |
0.2 | |
党团理论研究期刊、文集上发表文章 | 认证类 | 1 篇 | 0.2 | 分全国、省级、校内三级分别乘以系数 3、2、1。 | ||
党团校培训 | 团校、党校、青马工程培训班等 | 参与类 | 每期 | 0.4 | 分全国、省级、校级、院级四级分别乘以系数 3、2、1、0.8。 | |
党团校活动 | 参加主题党团日活动、理论宣讲会和报告会、知识 竞赛、征文比赛等 | 参与类 | 每次 |
0.2 | 分省、校、院、班 (支部、社团 ) 四级分别乘以系数 1.5、1、 0.8、0.6。 | |
党团理论知识竞赛、征文比赛等获奖 | 认证类 | 获最高奖 | 0.3 | 依照获奖等级依次递减 0.1 个学分。 分省、校、院三级分别乘以系数 1.5、1、0.8。 | ||
品德修养 | 参加践行核心价值观,思政课程实践环节,校园文 明、精神文明宣传,道德模范宣讲会等活动 |
参与类 |
每次 |
0.2 | 分省、校、院、班 (支部、社团 ) 四级分别乘以系数 1.5、1、 0.8、0.6。 | |
共青团校内表彰 | 认证类 | 每项 | 0.2 | 分校、院两级分别乘以系数 1、0.8。 优秀团员标兵乘以系数 1.2。 | ||
获评奖学金 | 认证类 | 每项 | 0.5 | 国家奖学金、励志奖学金、一等奖学金、二等奖学金、三等奖 学金分别乘以系数 1、0.8、0.6、0.4、0.2 | ||
“五四”奖章、 自强之星等 | 认证类 | 每项 | 0.5 | 分为国家、省、校分别乘以系数 2、1.5、1。 | ||
有突出事迹受校级以上表彰者 | 认证类 | 每项 | 0.5 | 分为国家、省、校分别乘以系数 2、1.5、1。 |
创新 创业 |
大学生创新创业训 练计划 | 国家级项目结题 | 认证类 | 每项 | 2 |
( 1 ) 项目结题认证以学校结题文件为准; ( 2 ) 项目成员第 2 名至第 5 名依次递减 0.1 分,第 6 名起不 再计分。 |
省级项目结题 | 认证类 | 每项 | 1 | |||
校级项目结题 | 认证类 | 每项 | 0.5 | |||
大学生创 新创业竞赛 |
参与竞赛获奖 |
认证类 |
每项 |
1 | 按照获奖级别,特等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、优秀奖或 参赛奖分别乘以系数 4、3、2、1、0.5; 按照赛事等级,国家奖、省部奖、校奖分别乘以系数 1、0.8、 0.5; 按照赛事类别,一类竞赛、二类竞赛、三类竞赛分别乘以系数 1、0.8、0.5; 团队成员第 2 名至第 5 名基础分值依次递减 0.1 分,第 6 名起 不再计分; 单项获奖学分=基础分值*获奖级别系数*赛事等级系数*赛事 类别系数。 | |
科学研究项目 | 参与教师科学研究项目 | 认证类 | 每项 | 0.5 | ( 1 ) 参与教师科学研究项目以结题文件为准; ( 2 ) 参与教师科学研究项目获奖以科研项目主办方发文及证 书兼备为准; ( 3 ) 获奖分国家级、省市级、校级,分别乘以系数 1、0.8、 0.5。 | |
参与教师科学研究项目并获奖 | 认证类 | 每项 | 1 | |||
发明创造项目 | 国家发明专利 | 认证类 | 每项 | 3 | ( 1 ) 发明创造项目以国家专利局发布的证书为准,其他授权 申请书等不作为认定资料; ( 2 ) 证书上无指导教师姓名,需提供本项目指导教师手写证 明书; | |
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| 认证类 | 每项 | 1 | |||
国家外观设计专利、软件著作权 | 认证类 | 每项 | 1 | |||
发表学术论文 | SCI、SSCI、EI 收录期刊 | 认证类 | 每篇 | 3 |
( 1 ) 发表学术论文以中国知网收录为准; ( 2 ) 项目成员第 2 名至第 5 名依次递减 0.2 分,第 6 名起不 再计分。 | |
CSSCI 或 CSCD 收录期刊 | 认证类 | 每篇 | 2 | |||
核心期刊或 EI、ISTP 收录会议论文 | 认证类 | 每篇 | 1 | |||
普通学术期刊 | 认证类 | 每篇 | 0.5 |
发表专著或作品 | 出版专著或译著等 | 认证类 | 每篇 | 1 | ( 1 ) 专著或文学作品分为国家级、省部级、校级,分值分别 乘以系数 1、0.8、0.6; ( 2 ) 作者署名以正式出版物上的版权页署名,或“前言”、 “后记”内说明为准; ( 3 ) 署名成员第 2 名至第 5 名依次递减 0.1 分,第 6 名起不 再计分。 | |
出版文学作品等 | 认证类 | 每篇 | 1 | |||
创新培训项目 | 参加各级创新培训项目 | 认证类 | 每次 | 0.5 | ( 1 ) 培训时长不低于 20 学时; ( 2 ) 培训成绩合格,取得合格证书或证明; ( 3 ) 按照国家级、省部级、校级分别乘以系数 2、1.5、1。 | |
创业培训项目 | 参加学校组织的 SYB 创业培训项目 | 认证类 | 每次 | 0.7 | ( 1 ) 培训时长不低于 20 学时; ( 2 ) 培训成绩合格,取得合格证书或证明; ( 3 ) 按照国家级、省部级、校级分别乘以系数 2、1.5、1。 | |
参加学校组织的创业训练营 | 认证类 | 每次 | 0.5 | |||
创业孵化项目 |
学生自主创业孵化项目 |
认证类 |
每项 |
1 | ( 1 ) 学生自主创业注册并运营至少半年以上的公司 (企业) ; 运营情况良好,可提供至少半年运营流水、缴税单据等经营证 明材料; ( 2 ) 创业项目入驻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或经学校推 荐入驻省级及以上孵化器;未入驻基地应在学校立项或备案登 记。 | |
创新创业活动项目 | 参加学院以上组织的科普宣传、学术报告、科技文 化交流、创新创业讲座沙龙等活动 | 参与类 | 每次 | 0.2 | ||
体育 锻炼 | 学生体质健康测试 | 四年总成绩核算成绩及格 (60--100 分) | 参与类 | 0.7 | ||
四年总成绩核算成绩不及格 (45--60 分) | 参与类 | 0.4 | ||||
课外锻炼 | 大三学生每学期乐跑有效次数 | 参与类 | 每学期 | 0.2 | 20 次计 0.2 分,30 次计 0.3 分,40 次计 0.4 分,50 次计 0.5 分。 | |
大四学生每学期乐跑有效次数 | 参与类 | 每学期 | 0.3 | 20 次计 0.3 分,30 次计 0.4 分,40 次计 0.5 分。 | ||
学生参加各项体育竞赛获奖 |
认证类 |
每项 |
0.4 | 按照获奖级别,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、优秀奖或参赛奖分 别乘以系数 2、1.5、1; 按照国家、省、校级体育竞赛分别乘以系数 2、1.5、1。 | ||
学生参加各类体育活动 | 参与类 | 每项 | 0.2 | 国家、省、校级体育竞赛分别乘以系数 3、2、1。 | ||
运动队训练每学期计分 | 参与类 | 每学期 | 0.2 |
劳动 教育 | 劳动思想教育 | 劳动教育报告会、讲座,劳动心得分享会、集体劳 动总结会等活动 | 参与类 | 每次 | 0.05 | 每次活动不少于 45 分钟,校、院两级按 1、0.8 系数赋分。 |
劳动实践教育 | 宿舍内务 | 认证类 | 每学年 | 0.2 | 全年卫生合格率 80%-90%不含 90%,系数为 1;合格率 90%以上, 系数为 1.5。 | |
教室卫生 | 认证类 | 每学年 | 0.2 | 全年卫生合格率 80%-90%不含 90%,系数为 1;合格率 90%以上, 系数为 1.5。 | ||
校园公共区域 ( 除宿舍、教室外) 卫生打扫或其他 公益劳动 | 参与类 | 每次 | 0.05 | 每次活动不少于 45 分钟,校、院两级按 1、0.8 系数赋分。 | ||
奖励项目 | 认证类 | 每项 | 0.1 | 包括优秀舍长、文明宿舍、文明标兵宿舍、学风标兵宿舍、党 员示范宿舍、劳动实践之星等。 | ||
课外 阅读 |
图书阅读 |
纸质图书借阅量、 电子图书阅读积分 |
认证类 |
40 册 |
1 | 在校期间完成 40 本图书的借阅,其中,20 本纸质图书为必须 完成的基本借阅量。余下的借阅量可以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完 成: ( 1 ) 借阅 20 本纸质图书。 ( 2 ) 用电子图书阅读积分折算,每 400 积分折算为 1 本纸质 图书的借阅量。登陆超星学习通,进入阅读学分模块,通过阅 读图书、观看视频、 阅读测试等均可获得积分。 |
社会 实践 |
寒暑期 社会实践 | 获得立项,按要求顺利完成集中组队社会实践活动 的团队成员 | 参与类 | 每项 |
0.4 | 分团中央、团省委、校团委三级分别乘以系数 3、2、1,多次 立项的,按最高立项认定一项。 |
线上系统备案的分散返乡团队,完成预定任务并提 交社会实践报告等 | 参与类 | 每项 | 0.2 | 分散返乡团队限定 5 人;成员每学年仅限参加 1 个分散返乡团 队。 | ||
参加社会实践报告会 | 参与类 | 每次 | 0.2 | 分校级、院级两级分别乘以系数 1、0.8。 | ||
获得社会实践相关表彰 (含个人和团队) | 认证类 | 每项 | 0.4 | 分团中央、团省委、校团委三级分别乘以系数 3、2、1。 同一 项多次获奖的,按最高立项认定一项。 | ||
交流访学 | 赴港澳台及国际交流访学 | 认证类 | 一周 | 0.4 | 不足一周依照每天 0.05 计算。 |
素质 拓展 | 参与公益服务活动 | 参加经系统认定的各级各类志愿服务、3.5 雷锋日 志愿服务、敬老爱幼、社区公益服务、无偿献血等 | 参与类 | 每次 | 0.2 | 分全国、省级、校级、院级四级分别乘以系数 3、2、1、0.8。 |
获得公益服务表彰 | 获得表彰的个人 | 认证类 | 每项 | 0.2 | 分全国、省级、校级三级分别乘以系数 3、2、1。 三星、 四星、五星志愿者分别乘以系数 3、4、5。 | |
获得表彰的集体或团队中的负责人和成员 | 认证类 | 每项 | 0.2/0.1 | |||
参与文艺活动活动 | 校内外各级各类文化和艺术的竞赛、讲座、演出、 展览,大学语文、社会管理、职业发展讲座等活动 的参与/观众 | 参与类 | 每次 | 0.2 | 分全国、省级、校级、院级、社团/班级五级分别乘以系数 3、 2、1、0.8、0.6。 | |
获得文艺活动表彰 |
文化、艺术类竞赛获奖 |
认证类 |
每项 |
0.2 | 依照获奖等级递减 1 个学时;获奖的团队有排名的依照 1 个学 时递减。分全国、省级、校级、承办校级、院级五级分别乘以 系数 3、2、1、0.8、0.6。同一作品获多个奖项按最高学时计。 | |
心理健康 | 校内外各级心理健康团体训练、 团体辅导、讲座、 心理测评等活动的参与/观众 | 参与类 | 每次 | 0.2 | 分省级、校级、院级、社团/班级五级分别乘以系数 2、1、0.8、 0.6。 | |
心理健康知识竞赛、心理剧的竞赛获奖 | 认证类 | 每项 | 0.2 | 依照获奖等级递减 1 个学时;有排名的依照 1 个学时递减;分 省级、校级、院级四级分别乘以系数 2、1、0.8。 | ||
素质 拓展 | 参与社团活动 | 参与学校注册学生社团举办的各项社团活动 | 参与类 | 每次 | 0.1 | 分校级、社团两级分别乘以系数 2、1。 |
获取证书 | 取得外语等级、计算机等级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 书、三维 BIM 工程师证书、三维 CAD 工程师证书 | 认证类 | 单项 | 1 | 同类证书不同等级只认定一次不累计。 | |
参与学校开放项目 | 参加并完成学校开展的各类开放项目 | 认证类 | 单项 | 0.5 | 具体开放项目以学校教务处文件为准。 | |
专业特色项目 | 参加学院开展的各类专业特色项目 | 认证类 | 单项 | 0.5 | 各二级学院可开展 1-3 个学院特色专业项目,具体内容参照各 学院第二课堂文件细则。 |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