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加强与青年的联系,广泛听取学生对学校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切实帮助各级团学组织解决实际困难,结合我校共青团工作实际,特制订本办法。
一、工作宗旨
紧紧围绕学校建设和学生日常学习、生活需要,强化团干部领导责任,大力推进我校青年学生合法权益的维护和“领导抓、抓领导”的示范引领作用,为推动学校发展、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证。
二、接待方式
(一)实行公示制度。通过团委网站、微信公众号向全校各级团组织及学生公示接待时间、地点、联系方式等信息。
(二)采取团委书记现场接待、电话接待等。
三、接访人员、时间、地点
(一)接访人员:团委书记、副书记、学生兼职副书记
(二)接访时间:每周星期五下午13:30——17:30,法定节假日除外。
(三)接待地点:科教楼109室(阎良校区) 团委2-3室(莲湖校区)
四、相关要求
(一)精心组织接访。接访日,接访人员及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来访学生,以高度的责任感耐心听取来访者的诉求,并详细做好接访记录,填写《团委书记接访记录表》耐心细致的做好解疑释惑和情绪疏导工作,决不能推诿扯皮,敷衍塞责。
(二)及时就地化解矛盾。接访结束后,在职责范围内要及时召集相关人员了解情况,对接访问题进行分析研究,明确责任人,按要求及时办结。学生所提及的其他问题要和其他渠道反馈的信息一并进行汇总。
(三)强化思想引导工作。在认真解决青年合理诉求的同时,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,把接待青年来访的过程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式和途径。
